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加气混凝土干湿循环用仪器设备、试件、试验步骤、结果计算与 评定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加气混凝土。
2引用标准
GB11969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E11971加气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3仪器设备
3.1电热鼓风干燥箱。
3.2恒温水槽或水箱。
3.3天平:感量为1g。
3.4钢板直尺:精度为0.5mm。
4试件
4.1试件制备。
按GB11969第2章规定进行。
4.2试件尺寸和数量
100mmXl00mmX100mm立方体试件二组6块。
5试验步骤
5.1将二组试件一起放入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在65±2℃温度下烘至恒重。
5.2取其中一组3块,放入钢丝网箱内,并浸入水温为20±5℃的净水中,使试件上表
面距水面30mm。保持5min后取出,放在室内滤水,晾干30min。再放入电热鼓风干燥箱 内,在65±2℃下烘7h,作为一次干湿循环。如此反复15次为止。
5.3经15次干湿循环后的试件,继续在65±2℃下烘至恒重,然后关闭电源,打开干燥箱,使试件冷却至室温。
5.4将干湿循环后试件和另一组对比试件按GB119715.2条规定,分别进行劈裂抗拉强 度试验。
6结果计算与评定
6.1干湿循环性能以干湿强度系数表示,干湿强度系数按下式计算:
Rp1
K=
Rp10
式中:K一一干湿强度系数;
Rp1——经15次干湿循环后的一组3块试件劈裂抗拉强度值平均值,MPa;
Rp10——对比试件劈裂抗拉强度平均值,MPa。
6.2结果评定按GB1l969规定进行。
7试验报告
应符合GB11969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建筑 材料科研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炳年、张建军、杨世叶、顾光艳。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建筑材料工业部部标准JC274-80《加气混凝土干湿循 环性能试验方法》作废。